创办及主任律师
黄律师具多年专业工作经验,除专责接手处理复杂的商业诉讼及仲裁案件外,亦同时发展其他法律专业领域,当中尤为重要的是商业法和公司法事务,包括并购和上市融资等。在楼宇物业发展业务中,如客户于公司法等有关方面遇及复杂法律问题,亦需黄律师专责处理。鉴于目前在香港设立家族办公室及有限合伙基金业务在法律市场的蓬勃发展,近期黄律师亦特别专注于处理上述在港设立家族办公室及有限合伙基金相关的法律工作及提供法律专业意见。
在过去约20年间,黄律师亲身走访中国大陆各地,并逐步发展及巩固其在中国、尤其是在上海的相关中国法律业务。为此,黄律师已于2004年成为本行在北京司法部正式批准成立的上海代表处之首席法律代表。并在2006年底,黄律师促成本行与上海金茂律师事务所(其为上海最知名领先的律师事务所之一) 正式联营,以在香港成立合营工作。多年来,黄律师也亲自参与本行的上市工作,特别是在伦敦证券交易所(LSE)主板和AIM以及在法兰克福和香港之上市事宜。黄律师现在经常为本行客户—特别是中国企业和海外客户—就其业务、运营、以至股权及/或债务融资等事宜(无论是具争讼性或非争讼事务)作法律资询及顾问并提供相关法律专业意见,以助本行进一步发展本行越来越广泛之跨境法律业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