黄新民律师行

商业法, 本港及海外上市业务, 海外公司注册业务, 民事诉讼, 知识产权业务及公证事务

法律业务范畴

公司及商业事务

本行可协助企业在香港、内地 (包括成立代表处办公室等) 或赴海外组建公司;担任公司的常年法律顾问,其中提供法律服务包含草拟及审核商业文件、出具法律意见书及法律尽职调查报告等;就收购股权及/或权益、收购业务、有限公司资本重组等事宜提供法律意见及处理相关法律事务。

房地产及建筑项目业务

本行专业承办及处理本港楼宇发展项目,包括于本港以强制拍卖形式之土地收购;同时对房地产(包括一手楼宇)买卖及租赁业务等具丰富经验。

本港及海外上市及发展项目融资业务

本行拥有熟稔香港及海外上市规则的律师,并与两地知名财务公司、会计师事务所及数家国内律师行长期保持着良好的合作关系,可组成专业团队,为有条件之国内民营企业赴香港或英国伦敦(LSE AIM),德国法兰克福及新加坡等其他国家进行上市,并提供前期可行性研究、财务整理、公司结构重组等一系列服务。本行亦代客户安排融资及发展项目贷款。本行同时就成立有限合伙基金提供专业法律服务等。

公司成立业务

本行可帮助企业在香港或赴海外组建公司,並担任公司的常年法律顾问。

知识产权业务

本行可提供在香港及世界各地的申请商标注册事宜,草拟知识产权转让或许可合同,并出具有关法律意见。同时,亦可承办知识产权的涉外诉讼及执行事宜。

民事商业诉讼/仲裁/及执行等

本行可协助处理本港之民事及商业诉讼及/或仲裁事宜,尤其专责办理有关公司、商业及土地权益等范畴之案件;并可协助或安排中国内地律师参与及处理跨境商业诉讼及/或仲裁。而且,在诉讼或仲裁程序后续事宜,本行可代表本行客户在香港或在内地安排执行法院判决或仲裁裁决。

遗产承办及继承事宜

协助客户办理正式遗产承办手续并代表客户向香港高等法院申请遗产承办,包括就遗产的管理及分配上提供法律意见。

公証事务

处理客户在香港涉外及国内文件之国际公证/中国委托公证的公证事宜及加签手续,包括CEPA上所需之文件公证。